科研处职责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服务地方办公室、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一)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对学校科技产业工作实施规划、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总体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度,定期与学院(部)交流科研工作。

2.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等管理工作。

3.协助全校科研人员承接各类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项目,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各类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和科技开发及服务合同。

4.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和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的入账和支出审批等监管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科技奖励申报和推广转化工作。

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的申报与管理。

7.负责校级科研机构申报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申报和过程管理。

8.负责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校的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有关学术不端问题的调查工作;负责学校参加的各类科技学会、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统计、科研业绩考核、科研津贴计算等工作;负责科研档案的归档和科技保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产学研合作部工作职责

产学研合作部是学校对外联络并促进与政府和社会各界合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策划与地方政府、企业科技合作及产学研合作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与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

3.组织科研成果以及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

4.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5.负责大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创新成果的孵化与转化。

6.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校友会等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