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规范管理,强化考试过程监督,保障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巡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考安排
巡考采取校院两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级巡视检查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教学单位巡视检查由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
二、巡视检查内容
(一)校级巡视检查主要内容
1.全面检查考试保障情况;
2.全面检查期末考试组织情况;
3.全面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二)教学单位巡视检查内容
1.本单位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2.本单位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
三、巡考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考前组织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蚌埠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管理暂行办法》(院教字[2019]21号)《蚌埠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字[2022] 5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5] 64号)有关监考、巡考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记录学生违纪行为。
2.校院两级巡考小组需如实记录巡考情况,巡考结束后将巡考记录分别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和所在教学单位。
3.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核查,构成教学事故的,移交至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处理。
附件:蚌埠学院考试巡考记录表
2025年6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