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7-05-10     浏览次数: 521

发展规划处是对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论证、编制和贯彻落实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指导并审核学校规划的编制。做好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任务分解、评估工作。

2.开展学校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议题研究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拟订及组织实施工作。

3.制定学校重大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5.负责学校项目库建设与管理,组织和实施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项目的论证与立项、校内审批、绩效考评等工作。

6.负责年度发展目标制定、过程监督及目标考核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